长护险,让养老更有保障
发布时间:2023-02-28 08:51:36 来源:安养居目前,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约有4000万人,长期护理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缓解了失能家庭照护失能老人的负担,被称为社保第六险。
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原则性要求,标志着国家层面推进全民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的启动。
2020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增至49个。
长护险指的就是长期护理险,主要是针对一些得了疾病或残疾以至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被保人因为身体原因,长期护理会产生不少护理费用,而长护险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对护理费用的一种经济补偿。
目前长护险有家护、院护、专护三类,如果老人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的参保人(享受工伤保险支付生活护理费待遇或享受残疾人保障、军人伤残抚恤、精神疾病防治等国家法律规定范围的护理项目和费用待遇或第三方已支付护理待遇的除外),即可申请;若老人想在家中享受护理,可以申请家护,必须满足《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分数小于55分,社保经办机构安排评估人员上门复评,通过后就可以享受了(职工医保可申请30小时家护时长,居民医保可申请15小时家护时长);院护、专护必须是指定点医护机构为入住本机构的参保人提供以安宁疗护为主的医疗护理服务;如果老人已享受家护,现在老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可以由家护转为院护或专护。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已经成了不少家庭面临的现实问题,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的困境,减轻家庭负担。长期护理险可以弥补医疗保险和重疾险在长期保障的不足,有利于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全面推行长期护理险,让失能老人真真切切得到温暖、周到、贴心的专业照护,不仅能更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而且能为独生子女家庭减轻压力,带来更多有益助力和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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