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基本养老服务的三个维度,四大原则,五大任务
发布时间:2023-03-16 08:38:07 来源:安养居 人口老龄化是当代深刻影响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趋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基本养老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途径,事关我国数亿老年人幸福安康和亿万家庭和谐美满。
“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战略考量。”近日,《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了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他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实现“老有所养”提供了根本遵循。
让每一个老年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
《瞭望》:如何看待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重大意义?
唐承沛: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的民生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并出台养老服务政策文件10余件,民政部单独或者联合其他部委出台政策90余件,国家或行业标准20余件,养老服务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成型。
截至2021年底,全国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达36.8万个、床位815.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5张。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惠及3994.7万老年人,375万特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政府供养范围,养老服务投入快速增长,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为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差距较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不充分,机构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基本养老服务精准化和有效性需进一步提高,这与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
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是新时代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本质和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方面,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是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把握养老服务规律、促进解决应对人口老龄化世界难题的重要行动。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既是家事、也是国事,关系到亿万百姓福祉,需要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共同努力,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
三个维度理解基本养老服务
《瞭望》:如何理解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内涵要义?
唐承沛:基本养老服务的内涵,从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主体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服务对象面向全体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是全体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要保障全体老年人基本生存发展权,确保每位老年人出现单纯依靠个人和家庭难以化解的贫困、失能、无人照顾等风险时,能够平等获得基本养老服务机会。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由于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孤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面对的养老困难和风险相对更大,基本养老服务要优先给予保障。
二是服务内容以保障生活安全为底线并动态调整。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多样化、分层次、不断变化的,但国家和社会的养老服务资源有限,必须科学定位、精准施策、可持续实施。
以满足失能照护需求为核心,逐步实现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基本的长期照护服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确定不同阶段基本养老服务的具体对象、具体内容和优先顺序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形成社会普遍共识、国家财力可承担的项目,成熟一个推行一个。
三是服务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实现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市场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有机统一。在政策规划、资源保障、组织实施和监督规范等方面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购买服务、委托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基本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慈善事业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发展基本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赡养责任。基本养老服务绝不能越位替代家庭赡养责任。引导个人做好养老准备,鼓励提升个人的养老意识,在能力范围内为未来的老年生活做好必要的财富积累和规划,争取做到有备而老。
把握基本养老服务四大原则
《瞭望》: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要把握哪些原则?
唐承沛: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需要把握四个主要原则: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均等化可及性;坚持基本养老服务和相关制度的系统衔接;坚持基本养老服务和非基本养老服务的协同发展。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统筹考虑必要性和可能性,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就是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做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把宝贵的资源优先投入到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域。量力而行,就是有多大能力解决多大问题,合理确定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负担能力,既要关注回应群众呼声,又要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做到量入为出,承诺必达。
坚持均等化可及性。基本养老服务强调人人享有,重在机会均等、人人可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能够为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项目,是否选择、何时选择、选择哪种服务项目,由老年人根据自身条件和政府评估结果综合确定,具体的项目、标准和提供方式因人而异,而不是整齐划一。统筹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考虑农村养老服务递送半径长、服务设施老旧、服务成本高、专业人才队伍不足等特点,着力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在提高均等化水平的过程中,逐步拓展基本养老服务的对象和内容,将服务向老年人的身边、床边、周边延伸,让服务更加贴近老年人,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能够方便可及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
坚持基本养老服务和相关制度的系统衔接。推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老年优待等制度资源优化整合,强化各相关领域体制改革配套衔接。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等相关领域改革衔接,统筹利用各方力量开展基本养老服务。要优化资金使用方式和结构,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性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作联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坚持基本养老服务和非基本养老服务的协同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与非基本养老服务紧密相连、相辅相成,都是满足广大老年人所需的养老服务。要落实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的部署要求,促进非基本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产品供给和调节作用,推动养老服务业多元化、多层次发展,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同时为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奠定坚实物质基础、探索有益经验。
未来五年推进五大任务
《瞭望》:“十四五”时期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唐承沛:未来五年是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窗口机遇期。在“十四五”时期,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重点推进五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是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的核心,一方面让广大老年人清楚知晓自己能够获得哪些基本养老服务,做到一目了然、心中有数;另一方面为各级政府履职尽责提供明确依据。
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制定出台国家和地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地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应当包含国家清单中的服务项目,且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国家清单的要求。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主动响应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照单办事。
二是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摸清当地老年人基本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基本养老服务供需高效衔接。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推动现有老年人能力、健康、残疾、照护等相关评估制度统筹,评估结果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了解掌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督促子女等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依托相关信息平台,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政策找人”“补贴找人”“服务到人”。推广养老顾问、互助养老等做法,推行养老服务政务和服务信息公开,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三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落实《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探访照料服务,有效满足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需求。合理确定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覆盖范围和补贴标准,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政策衔接,尽可能发挥政策集成效用,让老百姓多得实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务实拓展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对现行有效的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优惠政策进行调整优化,采取差异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四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组织实施好“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能力,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重点支持新建护理型养老服务设施和照护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确保实现到2025年全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推动城市居住区按标准同步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补齐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规范设施移交和使用,确保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强化“兜底线、保基本”职能定位,坚持“宜公则公、宜民则民”,优化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经费管理和行业监管。发挥国有经济对养老服务供给的支持作用。
五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扶持培育一批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物业企业发挥贴近住户的优势,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加快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发挥供需对接和资源统筹等功能,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实现功能互补,到2025年,乡镇(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落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优先发展社区养老等服务。积极推进社区和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为老年人居家生活、社会参与、交流信息、享受社会服务提供便利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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